博柏利-珀松 (Burberry Prorsum) 中“Prorsum”是拉丁文,意指“前進”。1904年,Burberry帝國用“Prorsum”注冊了新商標博柏利-珀松 (Burberry Prorsum) ,用以區(qū)分代表傳統的博柏利-倫敦 (Burberry London) 品牌。而正是在勇往直前的“Prorsum”精神的指引下,克里斯托弗·貝利 (Christopher Bailey) 才真正凸顯出他的設計才能。他認為“我的挑戰(zhàn)是要讓Burberry變得不那么沾有太多設計師的個人審美趣味。這本來就是被許多人遺忘的設計師的根本。”
海報網編編注:Burberry曾有被使用的中文名“巴寶莉”,但品牌正式使用的中文名是“博柏利”,請各位熱愛Burberry品牌的報友記住哦~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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